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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央视大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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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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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2月9日晚,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又称央视新址北配楼)发生特大火灾。北京市消防中心调动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救灾,时任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赴现场指挥救援,大火于翌日凌晨救熄。大火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救灾过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万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4亿元。

  央视大火案发生时正值正月十五日元宵节当晚,发生地点敏感,在北京CBD商业核心地区,新落成的央视大厦配楼。有专家称这种高层的火灾不能发生,发生则无法施救。如果再死伤大量人员,将会演变成“中国版911”。

  央视大火案发后,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时任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6月2日,中同所接受王世荣亲属的委托,指派杨矿生律师作为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的辩护律师。

  2010年3月23日,央视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年5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

  21名被告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王世荣一审被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由起诉书的第二被告人,变为一审判决书中的第七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