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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本所及本所律师的 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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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资讯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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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同律所”或“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本所律师或本所律师助理,以承揽律师业务为名,要求当事人添加微信、加入微信群、点击链接下载所谓的“FAWUTONG法务通”APP并注册账号等方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避免广大公众遭受人身或者财产损失,中同律所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同律所未与所谓的FAWUTONG法务通”APP或其经营主体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任何以该APP名义宣传、接揽业务的人员均非本所执业律师或律师助理。

二、所谓的“FAWUTONG法务通”APP上开展的任何委托、代理及其它经营行为,均未得到本所授权,与本所、本律律师、本所律师助理无任何关系。本所对APP上任何形式的委托、代理及其它经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本所在安卓系统手机与苹果系统手机应用商店里查询,未发现有所谓的“FAWUTONG法务通”APP可供下载。

四、本所在此提醒广大公众,中同律所官方网站为http://www.zhtlaw.com/、联系电话为010-82011988、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八层东侧。如您有任何法律业务需求,请直接以通过上述网址、莅临本所办公现场,或致电本所方式联系本所律师。如您发现任何人假冒本所名义招揽业务,可以通过本所官网或来电、来函方式进行核实!请勿轻信未经核实的宣传、承诺!请勿以任何方式参与非法业务接揽活动!凡涉及金钱往来,特别是账户转账等事项,请事先仔细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如您已因非法行为遭受财产损失,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等规定,不法人员假冒本所名义承揽律师业务,诱导当事人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承诺案件办理结果、私自收费等行为,均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四十四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规定,任何以律师名义私自收费情况,均属违法上述规定的行为。

七、中同律所在此正告不法人员:你们的不法行为已对本所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本所要求你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已产生的影响。本所已收集并固定证据,将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同时保留对不法分子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2023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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